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洛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5】385号计划批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洛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洛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 洛公交易采购[2015] 441号。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车辆鉴定评估机构预算控制金额:350元/辆;车辆拍卖机构整备费(发动机清洁、内饰保洁、外部清洗)预算控制金额:150元/辆;车辆解体机构预算控制金额:300元/吨。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为洛阳市单位指定数量(市直机关约1700辆)的公务车辆提供鉴定评估、拍卖以及解体处置相关服务。
四、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第一标段(车辆鉴定评估)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第二标段(车辆拍卖)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公物拍卖资格证书》,同时拍卖企业自有或长期租赁(租期不少于1年)的场地展位面积不少3000平米;第三标段(车辆解体)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同时投标人拆解场地面积应不低于1万平米,拖车不少于2辆。
2、投标人为外地服务机构的,还应具有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5日18:00。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12日上午9:30。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三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九、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18楼
联系人和电话:李先生 0379-63628369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新区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和电话:齐先生 王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招标免收中标代理服务费。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