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伊滨区薄弱学校建设项目(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151255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2015年伊滨区薄弱学校建设项目(一)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包:寇店镇和谐小学餐厅综合楼;
二包:诸葛镇杨沟小学餐厅综合楼;
每位投标人只可投报一个包。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3.4 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最近三年(2012-2014)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内有效)。
3.6 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8日—2015年12月24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2 报名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室)。
4.3 报名携带资料及其他有关事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开户许可证(原件);
(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9)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各项原件);
(10)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最近三年(2012-2014)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11)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原件)。
以上证件须验证原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4.4 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5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报名合格即可领取。
4.6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场购买,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7日上午9时00分,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事项
6.1 开标时间:2016年1月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楼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中心
地 址:伊滨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6608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室
联系人:李女士
邮 箱:hnhxggf@163.com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