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林业局核桃专用复合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LZC2015(GK)-053陆良县林业局核桃专用复合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受陆良县林业局(采购人)的委托,对陆良县林业局核桃专用复合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招标编号:LZC2015(GK)053
2、招标内容: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采购商品名称:核桃专用复合肥,数量:1000吨
★技术要求及配置:N≥27% P≥9% K≥9%
★质量要求及其它要求:
(1)产品达到国家有关质量监测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检验合格证:
(2)复合肥N、P、K比例达到标准要求,N≥27%、P≥9%, K≥9%,总养分含量≥45%;水分(H2O)≤2%:
(3) 产品需用编织袋按40公斤/袋固定包装。包装袋正面需印“核桃专用复合肥”及“陆良县林业局监制”字样;包装袋背面需印“产品说明”内容;
(4)复合肥签订合同后按采购方提供的送货清单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相关乡(镇)或村委会,单价含运输费用。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4、交货地点:陆良县林业局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供货一半后按供货量结账,剩余资金供货结束后20天内付清。
6、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为保证货物来源正规,确保产品质量,对所投标主要产品必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厂家直接授权,产品和辅助材料必须达到国家规定使用标准;
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
(3)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4)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红章);
(5) 商标及产品介绍(复印件加盖红章);
(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报名单位无行贿受贿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证明(需要原件);
(7)《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各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月 18日起至 2015年12 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良县政务服务中心后面教育局院内)二楼政府采购科领取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递投标文件时间: 2016 年 1月 7日下午 2:30~3:00;投递投标文件地点: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10、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 2016年 1月 7日下午3:00,开标地点为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 1月 7日下午 3:00时
1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肆万元整)不收现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必须详细注明2015(GK)053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2016年1月6日前汇至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保证金缴款单据。注:如果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将拒绝接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1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5、监督电话
陆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监督电话:0874-6930139
陆良县纪律监察监督电话:0874--6225561
户名: 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开户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陆良支行
银行帐号:5303220101600000049652
联系人:孟国庆
联系电话:0874- 6264007
地址: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良县政务服务中心后面教育局院内)二楼。
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 12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