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常平大队保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常平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常平大队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常平大队保安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Z1512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302108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常平大队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
联系方式:黎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殷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商业中心二期百安中心A座20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投标人必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4.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18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商业中心二期百安中心A座209号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常平镇荔园路财政大楼四楼开标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