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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五莲县部分公路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8 09: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6年五莲县部分公路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五莲县部分公路绿化工程,已由五莲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五莲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五莲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对该工程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WL-ZFCG2015- 121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山东省五莲县境内。

3.2招标范围:内容包括行道树苗木种植与养护,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七个标段:其中:监理分一个标段,施工分六个标段,明细如下:

一标段:2016年五莲县部分公路绿化工程监理,主要监理内容包括:户郝路绿化;高管路(西高泽至西高泽大桥)绿化;牛许路、吕街路绿化;洪莒路、山南路、叩魏路绿化;汪黄路绿化(七宝山-汪湖段);高管路西段绿化,道路全长85.6KM。

二标段:户郝路绿化施工;

三标段:高管路(西高泽至西高泽大桥)绿化施工;

四标段:牛许路、吕街路绿化施工;

五标段:洪莒路、山南路、叩魏路绿化施工;

六标段:汪黄路(七宝山-汪湖段)绿化施工;

七标段:高管路西段绿化施工。

3.4采购预算:5939138.0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一标段资格条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

二至七标段资格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4二至七标段每个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标段同时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二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18日至2015年12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到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一标段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原始证件。(上述资料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二至七标段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的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提供被授权人所在投标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等原始证件。(上述资料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7日14时00分至2016年1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莲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山东省五莲县城富强路158号

邮 政  编 码:262300

联    系  人:董秀利

电        话:0633-2257718

招标代理机构: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五莲县富强路109号

邮  政 编 码:262300

联   系   人:段智永

电        话:0633-2258617

                                                             2015年12月15日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范本)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近期将参与工程(办公设备)招投标                  (采购)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对单位(个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函告我单位。

申请单位: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备注:申请查询的单位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申请,被查询公司(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 0633-301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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