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产业类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产业类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尉氏县畜牧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畜牧局委托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尉氏县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产业类项目
2.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5(110)号
2.3建设地点:尉氏县小陈乡、张市镇、大桥乡、大营镇、大马乡、洧川镇
2.4工程投资额:约591.86万元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质量:合格
2.7标段划分:
第五标段:尉氏县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产业类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8招标范围:
第五标段:尉氏县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产业类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五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两个月有效期范围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西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
第五标段:(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拟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4)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第五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畜牧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849142298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寇先生
电 话:0371-23234066 0371-23234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