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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法制局采购肇庆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第三方评估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7 18: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肇庆市法制局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809-1541ZQG3B772/0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51217日至20151223)

一、招标编号:0809-1541ZQG3B772/01

二、项目名称:肇庆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第三方评估服务项目(二次)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招标项目内容、项目最高限价、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1、招标项目内容:肇庆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第三方评估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原件核认后退还)。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1217201617

每天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八、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九、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18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8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地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4、联系人及联系方法: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肇庆市法制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8-229862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区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传真电话:0758-2313395      电子邮箱:zqhlzb@163.com
 
评标结果公示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肇庆市政府采购网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

 

附件:1、委托协议

      2、招标文件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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