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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辛集市2015年重金属污染防治检验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7 19: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辛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辛集市2015年重金属污染防治检验设备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23610040004
项目联系人:刘国朋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816208
采购人:辛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辛集市市府东大街5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5399676
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6号天水丽城1号住宅楼03单元29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816208
预算金额:117.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1月0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2-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2-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6号天水丽城1-3-2903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应具有上述设备供货能力。7、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且《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应与投标产品名称一致; 8、若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具有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9、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只接受一家投标申请人报名。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携带资料:如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上资料不全不予受理;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微波消解仪、翻转振荡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制造商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以上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HBBH-201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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