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淳安县交投矿业有限公司淳安县里商乡架子岭村建筑用砂岩矿--矿石开采、石料加工及边坡治理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淳安县交投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淳安县交投矿业有限公司隶属的淳安县里商乡架子岭村建筑用砂岩矿--矿石开采、石料加工及边坡治理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CAMR[2015]78号
2、项目名称:淳安县里商乡架子岭村建筑用砂岩矿--矿石开采、石料加工及边坡治理工程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 | 单价 |
一 | 矿石开采、石料加工项目 | 元/吨 | 26 |
5、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投标人的规定;
a.注册地在本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投标人必须拥有省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d.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e.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f.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 g.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注册在本县,具有三级及以上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资质,同时具备地质灾害防冶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并能提供相应的防尘爆破设备和其他矿石开采所需装备,具有一定矿石开采、加工经验和能力。 (3)投标人需拥有两人注册在投标单位的爆破工程师,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或矿业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矿业工程相关行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前应缴纳50万元安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方式: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前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6室现场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接受国内邮寄,邮费自理,并注明联系方式和参加的项目)。 (3)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8、开标时间与地点: 9、其他事项: (1)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6室];联系人:徐建平;联系电话:0571-64819846。 10、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收款单位名称: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淳安支行,账号:3302060120100012487。 投标保证金可以用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指定账户。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64812875。联系人:余益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11、项目联系人: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业务受理处,联系人:汪靖,联系电话:0571-64819846,传真:0571-64827338。查看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