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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7 15: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

项目编号:JLXD-2015-ZC-2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552677017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

联系方式:崔老师155267701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经理1858432631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200-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延边大学附属医院的委托,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招标, 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并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1. 招标编号:JLXD-2015-ZC-215

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1. 2.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六个标段,第一标段:医学检验科设备;第二标段:低温等离子灭菌器;第三标段: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第四标段:血液透析机;第五标段:精密外科器械清洗消毒机; 第六标段:腹腔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相关资原件质、近期缴纳税收证明原件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原件(社保证及缴费证明)、近年财务报告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原件盖章的复印件。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5.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6.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 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6:00,地点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处发售。

7.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段,若邮寄需另加 50 元特快专递费。

8.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

9.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1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12月15日1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开标室开标。

11.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1552677017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200-1号

联 系 人:肖经理

电    话:18584326317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6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处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相关资原件质、近期缴纳税收证明原件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原件(社保证及缴费证明)、近年财务报告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原件盖章的复印件。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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