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关于新乡市公共租赁住房收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收购依据
为支持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48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文〔2015〕84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公开收购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
二、收购概况
(一)收购原则
坚持配套完善、户型控制、套型合理、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面向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开收购普通商品住房。
(二)收购数量
计划收购640套,其中每个房产企业入围项目收购数量为160套以上(含改造后套数)详见收购文件。
(三)收购区域
本次收购区域为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已建成区域符合收购条件的房源(详见附图)。
(四)房源收购条件
项目证件齐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竣工验收或主体封顶、基础设备设施完善(上、下水、电、燃气、道路、电视、电话、网络、电梯)、基本达到分配入住条件的房屋。
已竣工验收的项目应提供竣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相关设备设施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等;基本达到分配入住条件的项目应提供相关设备设施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等。收购房屋公共设施(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棚或库等)需同步配套。(五)收购房源户型
收购房源户型以两室一厅或两居室为主,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不包括单间公寓。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经济适用,满足住房对采光、通风、节能、隔声和公共卫生等要求。至少应整单元收购。收购户型面积144平方米以内,面积超出90平方米的,按两套计算,由被收购项目单位负责改造并承担改造费用。
(六)收购房源价格
收购房源每平方米价格控制在3300元(含)以下,具体以中标价为准。收购房屋面积以房屋测绘报告实测面积为准。办理不动产转移手续所需交纳的税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房源价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支付97%的房款,剩余3%房款作为质保金,办理过户手续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的3%房款。
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政府房屋开发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入围房产企业应持有不少于160套整栋或整单元符合条件的房源。
4、本次收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分至11:30分,14:30分至17:30分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大厅(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按以下要求(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仅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适用于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标注项目名称,除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外,其他内容必须采用计算机打印,否则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报名合格后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新乡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健康路28号市房产管理局4楼402房间)接受资格核验:
(1)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项目名称位置、建设套数、拟参与收购套数、户型设计、套型面积、配套设施、项目形象进度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3) 企业营业执照、房屋开发资质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总平面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新乡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将依据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实地核查项目手续、户型设计、套型面积、区位配套、企业状况及房源现状等相关情况,核查通过的方可参与本次收购。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9:0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地 址:新乡市卫滨区健康路28号
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373-2827560 159373284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371-65996996
监督单位:新乡市房产管理局 0373-2827500
新乡市财政局 0373-3688617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