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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涧河函谷关段(生态河谷)治理工程施工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7 12: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5154

1  条件

新安县涧河函谷关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已经省水利厅豫水行许字[2013]229号批准建设,投资计划已下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加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新安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施工及监理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招标的主要内容为:新安县涧河函谷关段(生态河谷)治理工程桩号5+2006+675,长1.565公里

2.2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桩号(5+200—6+675),设计标准50年一遇,堤防工程为2级,包括河道疏通、新筑堤防、新建湿地等工程,工程预算1350万元;

施工计划工期: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①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③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⑤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审定发布。(需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截图,开标时随资质业绩等原件一并提交。)

2012111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交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121720151222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近两年的社保证明和本公告第3.1项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到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802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12212015122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802室)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图纸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113上午9:30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址:新安县农业大厦

联 系 人:女士

    话:13783181387

代 理 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6802

    编:471000

联 系 人:先生

    话:15978611405  15136312023

电子邮件:dahualy379@126.com

联系电话:0379-6729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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