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公安局大周镇派出所新所建设回填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长葛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大周镇派出所新所建设回填土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葛市公安局大周镇派出所新所建设回填土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15】071号
三、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大周镇梅胡路东侧、长安路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三中队院内砼地坪及下方炉渣清运、中队东侧新址院内清障、回填土方至设计标高。工期20日历天,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7229.96元。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有履行合同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同类项目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五、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报名(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楼15楼)。
报名联系电话:0374-6175225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
2.获取地点:各供应商在公告规定时间内自行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号楼15楼)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3、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
七、报名须知: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以上证件留存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投标报名表》。
《投标报名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到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下载专区下载;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现场提交原件备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采购人和集采机构
采 购 人:长葛市公安局
集采机构: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