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城隍庙大殿及东西廊房保护维修工程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城隍庙大殿及东西廊房保护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登文物招标[2015]4号
2.2、工程概况:
2.2.1工程名称:登封城隍庙大殿及东西廊房保护维修工程
2.2.2工程地点:登封市区嵩阳路与西关街十字路口西北角城隍庙院内
2.2.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登封城隍庙大殿及东西廊房保护维修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登封城隍庙大殿及东西廊房保护维修工程监理
2.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2.5质量要求:合格
2.2.6工程内容:大殿、东西廊房及院落地面铺装等工程
2.2.7招标范围:施工标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监理标为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和合格经营资格;
3.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培训结业证书(并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网站能查到本人责任工程师的相关成绩并合格);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已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工程业绩;
3.3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监理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项目总监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格证书;
3.4外省进豫企业需出具《进豫备案介绍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5年 12 月 24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11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登封办事处(登封市守敬路环保局斜对面南30米)(详细地址)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第一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培训结业证(并附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网站显示本人责任工程师的相关成绩并合格的截图)及身份证、劳动合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4年);完税证明(近三个月缴税票据);企业员工社保证明(包括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由社会保障机构近期出具);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外省企业须出具《进豫备案介绍信》。
第二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监理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劳动合同;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4年);完税证明(近三个月缴税票据);企业员工社保证明(包括被授权人及项目总监,由社会保障机构近期出具);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三份,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1 月 08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地点为 登封市易佰元酒店三楼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地 址:登封市嵩阳景区嵩山地质公园东侧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6908070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
联 系 人:何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13526713559 13592586456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2015-12-17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或招标网公开发布的由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被委托人 ;项目负责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