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农业局氧化-生物双降解生态地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五莲县农业局氧化-生物双降解生态地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L-ZFCG2015-120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一包 | 氧化-生物双降解生态地膜 |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应包含本项目相应产品或设备的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经营范围; 2、 投标产品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的使用及降解性能要符合标准DB37/T 2446-2013的相关要求,产品的无毒害性能需符合国标GB/T 26572-2011的相关要求; 3、 所投报产品需具有地市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 投标人必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53.6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在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 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济南路257号兴业银河金街南沿街三楼302室。
3.方式:自行领取,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一套进行报名审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有效的地市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原件、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01月06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2.地点: 五莲县农业局一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01月06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五莲县农业局一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 购 人:五莲县农业局
联系地址:五莲县利民路45号
联 系 人:张配波
联系电话:0633-5210738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57号兴业银河金街南沿街三楼302室
联 系 人:王汉刚 孙绪文
联系电话:0633-2295568
电子邮箱:sdqxrz@163.com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附件: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范本)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近期将参与工程(办公设备)招投标 (采购)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对单位(个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函告我单位。
申请单位: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备注:申请查询的单位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申请,被查询公司(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 0633-301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