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教学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XY201515) 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教学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汕市潮阳财采编232号
二、采购项目编号:GZXY201515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教学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4546300.00元(报价必须在预算内)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用户验收使用。
六、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内容 | 规格数量 | 质保期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教学设备设施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 一年 | 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用户验收使用。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备注: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46300.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
七、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台式电脑、学生机、笔记本电脑、触摸一体机(含65英寸、55英寸)的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须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潜在供应商人报名时应带齐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④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九、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2月18日起至2015年12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6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月6日上午10 时00 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开标室。
十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4-87571250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0754-88788385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