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九台市2015年其塔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九台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九台市2015年其塔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九台市2015年其塔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LDXMGL-2015-0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子涵、李柏桥
项目联系电话:15943004545、1808865822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九台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九台市九台大街180号
联系方式:张宇飞0431-823239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子涵、李柏桥15943004545、1808865822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2号21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LDXMGL-2015-03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市2015年其塔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吉农发[2015]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九台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农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九台市2015年其塔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招标标段划分及规模:
第一标段:渠道衬砌18865米,渠系建筑物183座;
第二标段:渠道衬砌18445米,渠系建筑物176座;
第三标段:渠道衬砌12662米,渠系建筑物139座;
第四标段:渠道衬砌11778米,渠系建筑物52座;
第五标段:渠道衬砌10242米,渠系建筑物49座;
第六标段:机耕路31条总长19012米,机耕路上桥涵15座、过道管112节。
2.3工程建设地点为:九台市其塔木镇
2.4计划工期为: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1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第一至第五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相应资质。
3.2 第六标段要求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下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同一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只能有一个标段中标。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 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招标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质证、职称证、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800元(不含图纸,图纸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 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一标段:467.1673万元,二标段::398.8945万元,三标段:386.8986万元,四标段:462.6389万元,五标段:448.6135万元,六标段:464.1818万元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东亚经贸新闻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台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九台市九台大街180号
联系人:张宇飞
电话:0431-8232392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2号B座212室
联系人:赵子涵、李柏桥 电话:15943004545、18088658222
2015年 12月17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28.39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17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台市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招标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800元(不含图纸,图纸费用另计)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质证、职称证、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本工程第一至第五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相应资质。
2 第六标段要求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下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同一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只能有一个标段中标。
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