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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2015年度全面“改薄”体、音、美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6 18: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新县2015年度全面“改薄”体、音、美器材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县2015年度全面“改薄”体、音、美器材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08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2.3、招标内容:第一标段:中、小学体育器材的采购;第二标段:中、小学音乐器材的采购;第三标段:中、小学美术器材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
 2.4、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质保期:一年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二、三标段):
 3.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是有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相关服务能力的产品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的需提供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代理商需提供)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注:1、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提供资料齐全,经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报名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月13日9时 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6—2960181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5585906、1850376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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