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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财政局容城县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6 22: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5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容城县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23180020070
项目联系人:陈俊领
项目联系电话:0312-6787958
采购人:容城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容城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5608006
代理机构:保定康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朝阳南大街7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6787958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25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2-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2-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城县白洋淀大道荣乌高速口南行约500米右侧容美路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营业执照副本; (6)税务登记证副本; (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8)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9)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 (10)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11)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锅炉、电梯(未安装使用的除外)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12)投标供应商营业场所在容城县行政辖区内; (13)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14)税收证明:缴纳近6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1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告知函。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在购买标书及开标时均须出示原件。 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告知函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书原件一份进行资格预审,并提交A4纸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备案资料;面向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容城县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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