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新郑市城关乡关于煤炭技校危桥修复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6 17: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郑市城关乡关于煤炭技校危桥修复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郑市城关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三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郑市城关乡关于煤炭技校危桥修复工程

2.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5-221

2.3工程地点:新郑市境内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期:9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标段。

3.报名条件:

3.1投标单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投标单位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本项目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人

4.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建造师无其他在建项目证明、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核对。

5.网上报名时间:

2015 12  16 日至2015 12  24 17:00止。

6.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壹万肆仟元人民币,于2015 12  24 17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

2015 12 16 日至2015 12 24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 1 5 14:30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郑市城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靳先生                 联系电话:15890171689

代理机构:郑州市嘉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2681258

11.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 0371-62684176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