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建辛店镇具茨山路和姬水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建辛店镇具茨山路和姬水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新郑市辛店镇具茨山路和姬水路建设工程
1.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5-374号
1.3工程地点:新郑市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具茨山路道路施工;
第二标段:姬水路道路施工;
第三标段:具茨山路和姬水路路灯工程(5年BT模式);
1.9计划工期:第一标段:180日历天;第二标段:180日历天;第三标段:90日历天。
二、投标资格:
2.1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第一、二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第三标段:报名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三、报名须知: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住建局招标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进行核对,以上所有资料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报名时间:
时间:2015年12 月 16 日至12月22 日 17:00 点止(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壹拾伍万圆整,标书费500元/份;
第二标段:人民币壹拾贰万圆整,标书费500元/份;
第三标段:人民币贰万圆整,标书费500元/份。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支付日期:
4、标书费支付日期:
(二)标书费支付流程:在项目报名后,可在相应项目招标文件下载菜单里选择个人支付进行操作。(注:只有支付成功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三)保证金支付流程:保证金在通过网银转帐成功后,需要进入会员系统,在该项目保证金支付菜单里选择线下支付进行保证金绑定。(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保证金支付帐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6
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371-62699934
地址:新郑市新华路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71-63206920
地址:郑州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幢5层A座号
八、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62699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