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模具城有限公司宁海县模具城金桥广场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重发)的采购公告
宁海县模具城有限公司宁海县模具城金桥广场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重发)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12-16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模具城金桥广场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GZB-NHCG201502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服务需求:宁海县模具城金桥广场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五、项目概况:宁海县模具城金桥广场由宁海县模具城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上桥村南,东至规划9米路,南至规划16米道路,西至金檀路,北至上桥路。总占地面积: 11381M2。总建筑面积:34662M2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6162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 特定条件 (1)必须是从事该行业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有《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书》; (3)策划代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和报名时间: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5年12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时 ;下午13:30时-16:00时 。 2、发售地点: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鲍建锋 联系电话:0574-83556096 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下列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书》; 3、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30日16:00时前(以实际到帐为准)缴入银行;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 帐户名称: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银行帐号:8114701013500025347。 3、开标时须提供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凭转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置换)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7日 14:00时。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三、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招标人联系人:鲍建锋 联系电话:0574-83556096 采购单位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5306606767 十四、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五、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2年12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