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土地收储方案》、《财政承受能力》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土地收储方案》、《财政承受能力》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QGDJZ2015-F103W)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文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相关内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项目完成期
1.项目名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土地收储方案》、《财政承受能力》等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土地收储方案》、《财政承受能力》,一项;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51 万元(大写:伍拾壹万圆整);
4.项目完成期:从收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土地收储方案》、《财政承受能力》等论证报告;
5.交货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及服务能力;
3. 投标人需具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格等级;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肇庆市星湖大道岩前新村二区二十六号二楼;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按顺序复印装订编制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一正两副,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备查),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a、营业执照副本,b、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c、税务登记证副本】;
2)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自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如完成同类项目合同或者同类工程咨询项目合同一份);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6)被授权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7日下午3:00~3: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月7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开标室。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58-6689669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肇庆市星湖大道岩前新村二区二十六号二楼
邮编:526020 传真:0758-2836466
联系人:吴小姐、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8-2572202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