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购买学校社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东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或“业主单位”)的委托,对中山市东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购买学校社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WD151111ZSCG225G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购买学校社工服务项目
1、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01包:¥998400.00元;02包:¥998400.00元;
2、项目内容:01包:1所初中和3所小学学校社工服务购买;
02包:1所初中和3所小学学校社工服务购买。
本项目对服务质素水平要求比较高,投标人可选择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包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且只能中选其中一个包,若同时中选上述两个包的,则按“优先意愿排序表”的优先顺序确定其最终中选包号。详见《用户需求书》;
3、 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4、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2年(2016-2017年),对新中标的单位,前4个月为试用期,期满后,甲方及相关服务学校对该社工服务机构的满意度评价达90%以上,再续签20个月(详细内容请参阅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对再次中标的社工机构,不设试用期。
5、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6、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7、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2月 17日至2015年12月 23日五个工作日。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社会组织,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并具有开展社工服务的业务范围(开标当天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原件供评委核查,没有提交相关资格证明原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10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需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5、 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3 日(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6日上午09:00至09:30
3、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6日上午09:30
4、开标时间:2016年1月6日上午09:30
五、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及相关要求:
1、登记报名地点: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报名时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查验。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元/包,保证金须在2015年12月25日17:00前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户 名: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雍逸廷支行
账 号:2011 0296 1920 0011 507
注:以上账户仅用于接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九、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东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卢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0760-88320189
2、 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
电 话:0760-88363800 传 真:0760-22818188
邮 编:528403
联 系人:胡先生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