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民政局采购汝南县心连心养护中心桩基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汝南县民政局采购汝南县心连心养护中心桩基工程施工单位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民政局的委托,就汝南县心连心养护中心桩基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汝政采竞谈[2015]50号
2.项目内容:施工图纸及谈判文件所含内容及开挖基槽(基槽深度正负零以下1.7米)和桩基检测费用(必须委托具备资质桩基检测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承包方式为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技术参数。
3.3其它特定条件:
3.3.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3.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3.4、企业主项资质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3.5、拟派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原件);(注:拟派注册建造师开标时必须到现场参加谈判);
3.3.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3.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3.8、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起止时间、地点
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领取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96-8055676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第3.3项(3.3.1、3.3.2、3.3.3、3.3.7)要求的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于2015年12月22日上午12:00前以银行电汇、转帐或现金缴款单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缴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西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22日下午15: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22日下午15:00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13703808822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68055676
10.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8042880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0396—8055618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汝南县民政局采购汝南县心连心养护中心桩基工程施工单位项目采购需求
一、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主项资质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5拟派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原件);(注:拟派注册建造师开标时必须到现场参加谈判)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7、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二、商务要求:
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预算:676136.06元整 |
施工周期 | 中标企业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按照汝南县民政局指定的地点交工验收,并能投入使用。否则,采购单位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
付款方式 | 施工完成50%后经初验进度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30%,施工完成后经初验进度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80%,余20%出具桩基检测合格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
其他要求 | 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谈判文件所含内容及开挖基槽(基槽深度正负零以下1.7米)和桩基检测费用(必须委托具备资质桩基检测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承包方式为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现场勘察:投标人应自行现场勘察,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地表面可以看到的障碍物,如建筑垃圾、垃圾坑、污泥沟、破除各种路面、井、树木等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都应考虑到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中标后不再签增,若在实际中发生则由中标人承担该风险。 2、履约保证金:签订中标合同书前,中标企业应向采购单位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待出具桩基检测合格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企业(不计息)。 3、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并达到设计要求的性能和指标。中标人施工过程中所有工程记录和技术性资料及各种签证文件,均为原始验收有效文件,不得随意更改,因中标人施工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影响本项目的其他工程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真实的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记录资料。本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保证工程质量。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共同把好工程质量关。 4、违约赔偿:若中标人未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按期完成工程。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仟元人民币。若延迟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仍未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工程质量完成工程,招标人不再支付工程款,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无偿修复至投标文件承诺的工程质量。若合同签署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未按约定到位,甲方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
汝南县民政局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