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鹤壁市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评估拍卖机构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编号:HBCG〔2015〕222号 | 批复编号:〔2015〕1077号 |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 | 计划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工作结束。 |
采购控制价:A标段500元/辆,B标段收取委托人、竞买人的佣金标准,分别不超过拍卖成交额的5%。 | 保证金(万元):A、B标段各 10000元 |
采购人:鹤壁市财政局 | 联系人(联系电话):段先生0392-3328233 |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联系电话):臧先生0392-3362013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联系电话):韩女士0392-3314106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鹤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取消的车辆处置工作提供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A标段:招标确定车辆鉴定评估服务机构确定3家成交供应商; B标段:招标确定车辆拍卖服务机构确定3家成交供应商。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基本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七款和第八款要求。 要求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上资质原件。以上资质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做入投标文件。 | |
公告时间: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1月6日 | |
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赴交易中心三楼大厅以非现金形式现场刷卡缴纳招标文件费。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请投标人在开标当天开始前预留充分的递交文件和缴费时间) | |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 |
递交招标文件时间:开标当天8:00-9:0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以到账时间为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月7日9:00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厅 | |
其他说明: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②潜在供应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账,账户信息如下: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公告媒体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hy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