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公安局110接处警指挥调度系统搬迁项目招标公告
汤阴县公安局110接处警指挥调度系统搬迁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5】39/2号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汤阴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汤阴县公安局110接处警指挥调度系统搬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内容:汤阴县公安局110接处警指挥调度系统搬迁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1.3、供货期:15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单位书面声明,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设备必须确保与原110接处警系统无缝对接、互联互通,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承建商授权无缝对接承诺书,否则视为废标。
(5)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日期在报名时间之内);
2.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2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4.1、有意投标的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4.1.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4.1.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4.1.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1.5、企业所在地或汤阴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参与开标人员应与无行贿查询人员保持一致。(出具日期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内)。
4.1.6、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投标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16年1 月6 日上午9:30
5.2、开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汤阴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03723893
招标代理: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18211655630 0371-69121288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从网站X年X月X日发布的招标公告(采购编号: )获悉,汤阴县将进行 项目招标,招标人为 汤阴县公安局 ,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人身份证;
6、授权委托书;
7、授权人身份证;
注: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检察院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