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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6 12: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平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2015—CG—G040—062

二、报名须知(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原件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 (为本公司人员,以提供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为准)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厂家授权说明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必须是按国家规定的有效材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简单装订。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携带以上证件(报名须知中所含内容)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获取文件,资料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96-5000266    手机  15939600700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于2016年 1月7日下午 17 时前到帐,由投标企业基本帐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账  号:246820578944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按规定时间到达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为有效,必须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名称一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到帐的为无效,并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汇款用途栏内必须填写平舆食药监管局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四、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16年1月8日下午15:00时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

五、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1月8日下午15:00分整,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二厅,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

六、采购方联系人:         杨先生  13683879198

七、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杨先生  13938381208

八、监督单位:

平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6—5027396

平舆县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96—5006110  5000026

九、技术参数、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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