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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中心血站关于核酸实验室装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6 11: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漯河市中心血站关于核酸实验室装修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中心血站委托,对采购漯河市中心血站核酸实验室装修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心血站核酸实验室装修项目
采购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5-230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为漯河市中心血站核酸实验室装修项目,主要包括试剂储存和准备区、样本处理区及扩增检测分析区,保证核酸检测实验室通过国家省市的相关验收,可以投入核酸检测使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50日历天;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净化工程、净化设备、夹芯板制造)。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3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业绩至少三份(类似业绩是指空气净化工程施工。以合同签订日期及合同原件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大学路联通公司三楼)
4.3招标文件的购买:
投标单位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建造师注册证书;业绩证明材料三份及以上。
4.4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以上需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两份)
报名企业须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备查(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自报名之日起经确认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5日09:00时前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六、 质疑和投诉:应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市中心血站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52775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5-31502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杜女士
联系电话:0395-2985007
邮 箱:hnpxzx128@126.com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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