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熊寨镇王大塘文化广场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6 11: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河南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正阳县熊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正阳县熊寨镇王大塘文化广场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HNZX-ZYGC-201512
建设地点: 正阳县境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规 模:新建广场、花坛、走廊、亭子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50万元
工 期: 60日历天;
质 量:合格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包含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 2012年1月1日以来,有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企业,拒绝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月 16 至2015年 12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投标申请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后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还须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一起密封装订(密封的档案袋上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4.3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自行复印),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或汇款,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账、汇款至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持到账凭证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财务室开收据。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
账 号:5230 1004 2712 011
或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正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4100 1512 9100 5020 3989
(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正阳县熊寨镇王大塘文化广场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退还时,授权委托人持中心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基本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正阳县政府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阳县熊寨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36034218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5518296216
河南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正阳县熊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正阳县熊寨镇王大塘文化广场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HNZX-ZYGC-201512
建设地点: 正阳县境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规 模:新建广场、花坛、走廊、亭子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50万元
工 期: 60日历天;
质 量:合格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包含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 2012年1月1日以来,有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企业,拒绝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月 16 至2015年 12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投标申请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后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还须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一起密封装订(密封的档案袋上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4.3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自行复印),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或汇款,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账、汇款至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持到账凭证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财务室开收据。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
账 号:5230 1004 2712 011
或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正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4100 1512 9100 5020 3989
(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正阳县熊寨镇王大塘文化广场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退还时,授权委托人持中心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基本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正阳县政府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阳县熊寨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36034218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551829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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