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教育体育局薄改结余资金采购项目招标中标公告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宝丰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宝丰县教育体育局薄改结余资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丰县教育体育局薄改结余资金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BFZC2015--AG--031;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5年11月1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评审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索光岐、赵艳荣、沈孝蓉、王傲胜、刘会提;
四、评审结果:
A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海尔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08425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11285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三中标候选人: 郑州忆景达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113425.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B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新华天恒书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价:111105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二中标候选人:海尔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08425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忆景达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113425.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C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新华天恒书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价:109130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忆景达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09365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流明世纪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10090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D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新华天恒书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价:108395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08665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流明世纪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09415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E标段: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废标;
F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浩伟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05395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9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新华天恒书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价:107155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忆景达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073875.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G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浩伟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47988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9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忆景达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50200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流明世纪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49788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375-659618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86928
各有关投标单位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