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水务局)(饶平县引韩济饶供水工程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饶平县水务局(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对饶平县引韩济饶供水工程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采购人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rpzfcg-2015-04
二、采购项目名称:饶平县引韩济饶供水工程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一)饶平县引韩济饶供水工程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包括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PPP实施方案编制、协助社会投资人招选工作、协助组建项目公司、PPP合同编制及协助签署工作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二)投标人须对本包组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采购最高控制价:人民币1,080,000.00元。
五、投标人资格:
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
(三)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四)须有工程、经济、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家(高级职称)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属于自有专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及资质证明材料;属于外部顾问团队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作协议、专家身份证明、职称及注册资格证(如有)证明等材料;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2日止,在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6号(原老建委二楼)(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5: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项目投标只接受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原件)(格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辅助投标文件格式6.1);
(二)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经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时间、地点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已报名本项目。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一次性缴交(转账)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
账号名称: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饶平分公司
账号:2004025119014081349
银行:工商银行饶平支行
用途:“rpzfcg-2015-04号投标保证金”(请务必将本项目的采购编号写在用途一栏)。
(二)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三)投标保证金核对形式: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将银行对帐单复印件在投标时与报价单装入同一单独信封密封提交。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6日上午10:00前。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月6日上午10:00前。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三)开标地点: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6号(原老建委一楼会议厅)。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报名该项目且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九、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十、采购人
单位名称:饶平县水务局;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0768-7502061。
十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6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8-8897188。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