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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张村乡裴寨社区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5 17: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县市张村乡裴寨社区基础设施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县市张村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辉县市张村乡裴寨社区基础设施项目

2.2招标编号:辉交采2015DZB101号  

2.3建设地点:张村乡裴寨社区

2.4建设规模:厕所四座,建筑面积55.5㎡*4座,厕所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基础形式为墙下条形基础;小区大门建筑面积68.4㎡,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上级专项资金,已落实;

2.6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张村乡裴寨社区厕所三座,建筑面积55.5㎡*3座;厕所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基础形式为墙下条形基础;

二标段:张村乡裴寨社区樊庄小区大门,建筑面积68.4㎡,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三标段:张村乡裴寨社区厕所一座,建筑面积55.5㎡;厕所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基础形式为墙下条形基础;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0 招标预测价:

一标段:人民币 陆拾万零捌仟壹佰玖拾贰元玖角伍分   小写:¥ 608192.95 元。

二标段:人民币 伍拾陆万叁仟叁佰零陆元伍角贰分     小写:¥ 563306.52 元。

三标段:人民币 伍拾万零叁仟玖佰贰拾叁元贰角贰分   小写:¥ 503923.22 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2年-2014年企业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企业无租赁资质或出借资质,近三年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上述情况,并出具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8一个投标人允许投保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选择,标段在前中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16 日—2015年 12   22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标段;二标段图纸及清单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1   12    09: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辉县市张村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冯清斌

    联系电话:13598711240

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向春

电  话:1378252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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