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公安多警种联合作战室系统采购(XAZCG20151088)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 兴安县公安局 委托,现就 公安多警种联合作战室系统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公安多警种联合作战室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XAZCG2015108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图上作战子系统1套、案件视频分析子系统1套、案件智能串并子系统1套、重点人员子系统1套、个人桌面子系统1套、管理中心子系统1套、便携式视频智能分析工作站1套、移动式视频采集工具箱1套、多警种综合研判会议区1套、多警种案件协同工作区1套、多警种综合研判工作区1套、数据机房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1500000.00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请与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财务室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2646。
4、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原件材料到场报名:
1)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社保证明的有效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后退回),以上材料齐备并合格后方可购买。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前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1月5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十、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1、购买招标文件、交纳中标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
账 号:660010007045600010
2、交纳投标保证金:
开户户名: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账 号:8000 5435 9168 889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文涛 联系电话:1351753906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欧阳清松 联系电话:0773-5859932 传真:0773-2885706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胡小华 联系电话:0773-2882646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220651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