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樊李棚户区一标段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工园招15-063
新乡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樊李棚户区一标段施工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1a#、1b#、1c#、1d#、1e#楼为框剪建筑总面积约99286.27平方米,1a号楼建筑面积21007.94平方米,1b号楼建筑面积20999.67平方米,1c号楼建筑面积21007.94平方米,1d号楼建筑面积18135.36平方米,1e号楼建筑面积18135.36平方米。
2、招 标 范 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新长北线以北经三路以东纬七路以南大沙河以西
5、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450日历天
7、质 量 要 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4)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企业承担过项目总投资额在2亿以上的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2年1月1日以来,开标时出具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6)外地进新企业应在新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登记(外地进新企业认定依据新建【2015】369号文 “www.xxgcjs.com”,于开标前到新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诚信档案证明登记);(7)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开标、评标时须携带身份证到场,否则将按废标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1日 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4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3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0373-3686565;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0373-3686158;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委:0373-3686296;
招 标 人:新乡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3737106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18625904141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