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凌云县玉洪乡莲灯村乌云寨屯滑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凌云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现就凌云县玉洪乡莲灯村乌云寨屯滑坡治理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凌云县玉洪乡莲灯村乌云寨屯滑坡治理工程
二、招标编号:GXBSZC2015-G2-0200-DY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凌云县玉洪乡莲灯村乌云寨屯滑坡治理工程,合同估算价约236.3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六、建设地点:凌云县玉洪乡莲灯村乌云寨屯。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职称,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2. 优先考虑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2011]27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或(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或(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或(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文推荐的施工单位,本项目不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中被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竞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
2.地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聚宝苑A区第23幢7层2号)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资料),文件及图纸资料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2)有效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有效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职称证书(要求为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毕业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2015年5 -10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8)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要求为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5-10月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9)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开具时间在报名有效期内)。(11)若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报名要求所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彩色复印件,彩色复印件资料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须足额交纳。
2.投标人应于2015年 月 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户转帐至以下帐号:
开户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百色分行;
银行账号:457626101018010023275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5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聚宝苑A区第23幢7层2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5日15时00分在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聚宝苑A区第23幢7层2号)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十三、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庆兰; 联系电话/传真:1807693623、0776-2983128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凌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6-7616655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