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靖西市国门书店综合楼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西市国门书店综合楼工程项目,招标人为 靖西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新闻出版广电局拨款、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靖西市国门书店综合楼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GXBSZC2015-G2-067-TD
建设地点:靖西市境内
建设规模:建设占地面积639.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71.33平方米。(具体内容及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约610万元
要求工期:12个月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安装、水电、消防等工程(具体内容及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þ无要求 o有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4.1请于 2015年12月15日至 2015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在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市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刷卡报名。
4.3专职投标员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于2015年12月15日至 2015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 17时30分到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刷卡后,凭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具的有效刷卡证明后方可进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2月15日至 2015年12月21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由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有效刷卡证明,在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市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购买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核验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纳手册(2015年9-11月份,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社保出具的该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4)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7)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8)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9)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作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人员;(10)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作单位为投标人单位);(11)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出具的时间必须在有效报名时间内);(1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在广西建筑业企业网上报送信息系统上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查询函原件(项目所在地的招投标管理站出具,出具的时间必须在有效报名时间内);(13)投标人单位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缴纳养老保险缴纳手册(2015年9-11月份,如无养老保险缴纳手册须提供社保出具的该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14)提供本单位财务状况报告(具体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请按实际提供);(15)投标人出具的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新成立的企业请按实际提供);(16)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2015年9-11月纳税证明或盖有税务局公章的近期纳税申报表(新成立的企业请按实际提供);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查询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收原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遇年检或变更的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不包含图纸及其他资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到广西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账户:
开户公司全称:广西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百色分行
帐 号:45762610101801003951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6日09时00分,地点为: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靖西市幸福广场二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诚信卡须处于“启用”状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方式
þ综合评估法 o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靖西市人民政府网www.jingxi.gov.cn等网站上发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靖西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6212104
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6-6230906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西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靖西市境内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B栋109号
联系人:陈庆霓 联系人: 曾香华
电话: 13977641199 电话: 18007760030
传真: 0776-2808995
广西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