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第二标段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4 20: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HJ1511-CD-137

采购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围场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73143773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市府前路世纪城三期华峰中心A3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24260606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此项目为国家防火项目,地方配套部分,待资金落实后方能实施)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消防器材及设备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

    2)风力灭火机(产品必须通过国家便携式林业机械检测中心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

告);高压细雾灭火机(产品必须通过国家便携式林业机械检测中心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和通过省级(或同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所)的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防火服(通过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3)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代理书;

    4)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不参加投标的,同一

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

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另填写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详见“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附件)。以上资料齐全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1214-201512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华峰中心A30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时请携带U盘)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600.00

投标截止时间:201615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15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梁洪宇、白贺新

联系方式:15324260606

传真电话:0314-2079208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备注: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