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电子物证2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电子物证2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D15-217AG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电子物证2期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94,8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电子数据取证勘查箱 | 套 | 1 |
2 | 数据恢复软件1 | 套 | 1 |
3 | 数据恢复软件2 | 套 | 1 |
4 | 实验室管理系统 | 套 | 1 |
5 | 取证分析软件 | 套 | 1 |
6 | 话单分析软件 | 套 | 1 |
7 | 账单分析软件 | 套 | 1 |
8 | 多媒体示证系统 | 套 | 1 |
9 | 六方通话隐蔽通讯系统 | 套 | 1 |
注:项目具体要求及付款方式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合法运营的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投标人必须提供其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社保证明: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在社保(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单位名称、参保信息、核查网址、电子专用章和打印日期等,且在有效期内),参保时间为2015年9月份或之后。
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电子数据取证勘查箱,实验室管理系统,话单分析软件,账单分析软件)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进行投标。
9、供应商报名所需资料【须提交以下所有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A4格式,不得重复复印,报名前交原件核对)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以下第③、④点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②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③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最新年度电子副本打印件);④税务登记证(或电子证书打印件);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报名不用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业务部(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第十层东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4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第十层东面)。
十、开标时间:2016年1月4日15 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第十层东面)。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 | 地 址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26号 |
联 系 人 | 许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5831136 |
传 真 | 0763-5811313 | 邮 编 | 5118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第十层东面 |
联 系 人 | 胡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3378455/3367466 |
传 真 | 0763-3378200 | 邮 编 | 5115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3378455/3367466 |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