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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学校、12366服务热线业务用房建筑消防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4 17: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附表:提交资料一览表见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下载:http://yunpan.cn/c3nGagD2xuP4s (提取码:af77)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学校、12366服务热线业务用房建筑消防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C303GG303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学校、12366服务热线业务用房建筑消防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878762.43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76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西校区内)

2. 工程建设范围: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学校、12366服务热线业务用房建筑消防工程项目,具体工作内容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装修、验收并交付使用

4.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有效资质,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一体化二级资质或以上。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须提供人员以上相关证书、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7.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建筑装饰高工1名(职称证)、消防专业技术人员1名(省级或以上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证书)、造价人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岗位证书)、材料员(岗位证书)、资料员(岗位证书),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以上职称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近一年以来的社保证明,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8.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消防工程业绩(180万元或以上)

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金额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9.如为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省建设厅(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证明资料,提供相关的网页打印资料、网络查询路径。

10.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1. 投标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见附表);

2.按“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供资料,如有要求原件核对,须提供原件核对;

3.项目负责人报名签到,提供身份证原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14日起至2015年12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选择网上报名的参见上款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月6日14: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1

九、开标时间:2016年1月6日14: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1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3303元。

十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6279 1652                           电话:/

传真:020-8317 7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地址:/

邮编:510030                                  邮编:/

 

QQ:2946594233(可留言,请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联系方式等。关于投标文件封装、保证金交纳事项,请详细阅读《第三部分投标/报价供应商须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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