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4 17: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浉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招标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一分局、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二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境内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规划成果。
2.5质量要求:项目成果质量必须满足省级验收并达到优秀标准,通过省市级部门组织的最终验收。
2.6招标内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调整完善工作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具备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及以上;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5、近5年内具有县级以上土地规划或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业绩;
7、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报名期间内开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递交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及以上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近5年内具有县级以上土地规划或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5.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1 月 8 日 9 时 3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招标公告媒体的发布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一分局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二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女士
电话:18737693532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浉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招标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一分局、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二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境内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规划成果。
2.5质量要求:项目成果质量必须满足省级验收并达到优秀标准,通过省市级部门组织的最终验收。
2.6招标内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调整完善工作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具备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及以上;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5、近5年内具有县级以上土地规划或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业绩;
7、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报名期间内开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递交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及以上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近5年内具有县级以上土地规划或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5.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1 月 8 日 9 时 3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招标公告媒体的发布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一分局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二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女士
电话:1873769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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