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KV配电工程
漯河市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KV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KV配电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 漯发改社会【2013】304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漯河市召陵区疾控预防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漯河市召陵区颍河路中段南侧;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
2.6项目编号:HNDCZ-2015-11064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承诺未在正在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
3.4具有2012年11月1日以来的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时间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 14日至2015年12月 1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漯河市嵩山路舒曼•财富中心B栋17楼1705室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工程业绩合同以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0395-2606036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女士、冷先生
电 话:0395-6692807 0371-65585906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