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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4 17: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外包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民政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新财购[2015]378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投资:140万元

4、实施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及内容:详细技术设计;图纸资料搜集与处理;内业资料采集、处理;外业调绘、核查;成果文件制作;内外业质检;数据入库;成果输出、整饰、装订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提供地名普查数据库软件;收集查阅核定资料;编制地名调查目录和登记表;实地踏勘,开展地名外业调查;对普查的地名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为完善地名标志体系建设提供数据依据;将地名普查资料录入数据库,根据成果和工作图,修改矢量地图上的地名标注和变化的地物;整理资料,制作成果;填写普查成果表、标绘地名普查工作草图、修绘补充更新地名数据库矢量地形图上的地名信息、标绘地名成果图;地名普查交汇数据的输出与汇总;地名普查成果的印刷与装订;完善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地名普查档案的规范整理、建档;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规范要求完成普查任务并通过上级地名普查机构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

3、投标单位应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注册测绘师资格、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校人员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

7投标单位须为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支持单位名录内的单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网上报名时间:20151214 12月22日下午1700

六、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标书费伍佰元整。

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到帐日期:201512142015122917时前。

标书费缴纳日期:201512142015122917时前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线下支付”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帐户)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1614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民政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话:0371-6269085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0371-63836885

十、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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