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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公安局痕、文、声像检验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4 16: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康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黑河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河市公安局痕、文、声像检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河市公安局痕、文、声像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C2015G1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88114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河市公安局

地址:黑河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杨星 0456-26551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康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0451-5881149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征仪花园小区A101栋9号商服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采购设备)、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名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超清智能化茚二/茚三DFO指印显现柜;警用全光谱CCD物证照像系统三项原件)。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6.3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14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征仪花园小区A101栋9号商服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员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黑龙江康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征仪花园小区A101栋9号商服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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