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关于绿色机房电力改造设备项目(项目编号:MTGXM-201512021649)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MTGXM-201512021649
二、采购项目名称:绿色机房电力改造设备项目
三、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四、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21号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田毅 联系电话:18612083156
六、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
八、项目联系人:陈娜
九、项目联系人方式:010-69854200
十、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低压开关柜。 数量:17台。
十一、采购用途:用于办公楼等建筑变配电使用。
十二、项目预算资金:2295000元
十三、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尺寸600mm×2200mm×1000共12台,700mm×2200mm×1000共2台,900mm×2200mm×1000共1台,1100mm×2200mm×1000共2台。
十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未三证合一企业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未三证合一企业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需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6、投标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证明,制造商授权应为直接授权,不允许转授权、代理商授权;
8、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十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 2015年12月 21日9:00----17:00 (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院B座1单元60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根据情况选择购买文件
十六、
投截止 截止时间: 2016年 1月 8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七、 开标时间:2016年1月8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十八、 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院B座1单元601(与七号院饭馆同院)
十九、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