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人民政府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CBJ-2015HCH01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岳李路28号
联系方式:荆女士 010-803806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010-693690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孤山口村
招标范围:新修地堰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并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
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的投标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的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副本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三个月纳税记录证明文件 7.社保登记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1份,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项目的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3.5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14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18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招标公司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