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经济开发区购买部分城市道路及排水工程服务项目 澄清文件一
作者: 发布于:2015-12-14 13: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旅顺经济开发区购买部分城市道路及排水工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ZX-2015-318)
澄清文件一
各位投标单位:
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会同旅顺经济开发区市政公司,就旅顺经济开发区购买部分城市道路及排水工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X-2015-318)招标有关问题补充如下:
1、招标文件第7页,项目概述,(六)利率
原文件:(六)利率:本项目采用固定利率上限。
动产:合同利率5.15%(即基准贷款利率上浮5%,含税);
不动产:合同利率4.9%(即基准贷款利率,不含税)。
投标利率不得高于该利率,否则按废标处理。
变更为:(六)利率:本项目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随基准利率调整而调整)为上限。
投标利率不得高于该利率,否则按废标处理。
2、招标文件第27页,(一)报价,3、租赁利率
原文件:
3、租赁利率:
动产:合同利率 %(含税);
不动产:合同利率 %(不含税)。
变更为:
3、租赁利率:
不动产:合同利率 %(不含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
3、招标文件第39页,评分细则
原文件:
评分细则
分项 | 评分因素 | 分数 | 比重 | 评分标准 |
价格 | 投标报价部分 (利率) | 动产利率25分; 不动产利率25分; | 50% |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25(动产、不动产两部分) 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的利率。 |
变更为:
评分细则
价格 | 投标报价部分 (利率) | 50分 | 50% |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50 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的利率。 |
联系方式:0411-84978223
回执传真:0411-84978223
旅顺经济开发区市政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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