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民政局冬春生活救济粮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玉龙县民政局冬春生活救济粮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玉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玉龙县民政局 (采购人)的委托,对 玉龙县冬春生活救济粮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
1.1 招标编号:GK2015011
1.2 项目名称:玉龙县民政局冬春生活救济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三次)
1.3 采购预算:164.50万元
1.4招标内容:
序号 | 品名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粳米 | GB1354-2009 国标三级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市斤 | 700000 | 玉龙县16个乡镇及1个办事处 |
1.3.2 响应要求:本次采购分为一个合同包,含壹个标段,投标供应商必须最低响应一个标段。
1.3.3 承包方式: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至玉龙县16个乡镇及1个办事处)、包装、管理费、上下车费、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全费用单价包干。
1.3.4 交货期:2016年1月18日前完成供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2 营业执照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2.3 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运作实力,中标后能在玉龙新县城交通便利的地方提供粮食存储仓库,并安排专人管理(由采购单位统一验收合格后,中标方组织派送至各乡镇);
2.4 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
2.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江市玉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获取招标文件。
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时上述证件同时提交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套留存(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供货商参加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6 年 01 月 05 日 14 时 00 分至2016 年 01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丽江市玉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1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丽江市玉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玉龙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 址:玉龙新县城
联系人: 和仕文 联系电话: 13908883524
集中采购机构: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丽江市玉龙县政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杨茂生 联系电话: 0888—5394643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