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吕祖庙抢修保护工程、清真寺大殿及后墙维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县吕祖庙抢修保护工程、清真寺大殿及后墙维修工程已由商丘市财政局核准,招标人为睢县博物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睢县;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招标编号:SXJG-GC-2015-07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省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2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古建筑维修业绩;
3.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能参与报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4日起至 2015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报名室(睢县建设局618室)。
4.2 投标报名携带资料:
报名单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余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报名时需提交拟派项目经理近三个月内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月5日上午9: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县博物馆
联 系 人:焦馆长
电 话:1384966762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梅女士、杨女士
电 话:17739771973、0371-55660988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