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2014年保障性住房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4 11: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川县2014年保障性住房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江川县广厦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江川县2014年保障性住房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YCGGK2015008
二、项目名称:江川县2014年保障性住房电梯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范围及质量要求:
4.1采购范围:江川县2014年保障性住房电梯采购8台,包括电梯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
4.2 采购预算价:2540000.00元
4.3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所投标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
五、主要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基本条件
6.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的告知函。
6.2资质要求
6.2.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2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B级以上(含B级)、特种设备(电梯)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B级以上(含B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
6.2.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B级以上(含B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代理商所投标的电梯需具有制造商的授权书,所代理的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B级以上(含B级)。
6.2.4取得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应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能力。
6.2.6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具有类似(大于11层)项目供货业绩,每项业绩100万及以上。
6.2.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具有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6.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2.9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本年或近三个月社会保险凭证。(注: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确认);
6.2.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请于2015年12 月 14 日~2015年 12 月 18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17:00时在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川县大街街道星云路西段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采受理室)初审后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
7.2拷贝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按6.1、6.2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保证金必须由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按规定时间提交至以下开户银行,并持进账单或电汇单到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川县大街街道星云路西段)换取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为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下午16:00。
开户名: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川县支行
帐 号:24059601040007754
九、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时间:2016年 1 月 7 日8:00时~9:00时(北京时间),逾期均不接受任何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地点: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十、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 1 月 7 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发布,请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并准备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投标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负,交易中心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江川县广厦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吴女士
联系人电话:0877-8018782
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五年 12月14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